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期(总第472期)
时间: 2024-08-15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4大类食品122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9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4大类食品122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9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4大类食品122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9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济南章丘喜乐佳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枣庄市长乐小镇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朐县渔码头海鲜餐厅购进的黄辣丁(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禹城市万家福禄超市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农贸市场张海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山东十八乐超市有限公司泰安二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张店张卫水果商行销售的柑、橘(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店张卫水果商行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梁山县静海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烟台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济宁曲阜圣城广场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枣庄高新区郭猛超市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潍坊市潍城区西关柏鑫菜业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城区西关柏鑫菜业经营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胶州市冯汗岭酒水店销售的标称为四川仁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日照慧世纪商业有限公司人民商场店销售的标称为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干(生产日期/批号:2024/1/1,规格型号:125克/袋),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枣庄市台儿庄区兴运早点铺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安市宝龙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邑县裕昌园食品厂生产的牛乳小蛋仔(生产日期/批号:2024/4/1,规格型号:420克/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安丘市新安街道杰美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潍坊小一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山楂片(果糕类)(生产日期/批号:2024/3/4,规格型号:400克/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临沂市河东区盛业优鲜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金谷豆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豆浆粉(生产日期/批号:2024/1/11,规格型号:50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济南市历城区惠福源便民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为廊坊美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苦荞片(香葱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3/16,规格型号:355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廊坊美滋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爱军商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云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4/10,规格型号:380克/袋),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清市东胡榜行烟酒副食部销售的打手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生物毒素问题
汶上县仲蕊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北陈酒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3/11/5,规格型号:140克/袋),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平度市福润宜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荣成市科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3/9/17,规格型号:100g/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乳山市大展火锅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济南历下福满园香食品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圆碗(直径13cm),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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