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31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18号)
时间: 2025-08-18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30类食品33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81批次,不合格样品33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30类食品33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81批次,不合格样品33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30类食品33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81批次,不合格样品33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九龙坡区果福哆水果经营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州区新营房平兴林餐饮店加工自制的豆沙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川区刘兴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长石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巴南区世纪玖九生活超市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大足区泯妤生活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七)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夏碧路176号李俊宏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丰都县庆杰生活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丰都县美信佳食品经营店销售的红椒(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奉节县云宜百货超市店销售的螺丝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涪陵区渝恒亿万家生活超市销售的带泥子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大道6号8幢负1—商摊区2—5号左坤艳销售的红薯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合川区万利百货超市销售的湘蓉琥珀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两江新区来一碗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江津区油溪镇凤菡食品超市销售的皇帝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江津区几江街道歪歪果品店销售的东魁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九龙坡区宝祥生活超市销售的黄冰糖(散装),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开州区三多优选百货店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开州区发亿时代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梁平区新盛镇欣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冰片糖,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十一)重庆郎家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永川区光建食品厂生产的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两江新区何雅新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鸿满仓食品厂生产的核桃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渝中区蓝豪优选生鲜超市销售的新鲜大号土豆,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云阳县兰方百货超市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彭水县优选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恒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两江广场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綦江区惠客隆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海带,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沙坪坝区陈盈含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焱北食品超市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巫山县谊佳益超市销售的海南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酉阳县兴泉白酒酿造厂生产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酉阳县金麦隆蛋糕店加工自制的烤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忠县佳景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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