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市名爵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虚假宣传案
时间: 2026-05-06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25年9月29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烟台市名爵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9月29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烟台市名爵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现公布一批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五、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市名爵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虚假宣传案
2025年9月29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烟台市名爵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13日,根据举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印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签,提供给生产商使用并销售该侵权产品,违法产品货值共计6.45万元。另查明标签上含有虚假内容,且当事人在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时,进行刷单炒信,同时构成虚假宣传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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