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10期(总第47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粮食加工品:标称定陶御山淀粉制品厂生产的精制粉条中柠檬黄、苋菜红、日落黄项目不合格;标称梁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诗梦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炒货及坚果制品:标称青州市云门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子中糖精钠项目不合格;标称安丘市丰硕花生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花生果2批次、标称临沂市怡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仁1批次、标称郯城县祥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粒香斋酒鬼花生1批次、标称郯城县天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米1批次、标称乳山市金果花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仁1批次,均为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标称高密市长生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花生中罗丹明B项目不合格。
蛋制品:标称乳山市旺兴禽蛋厂生产的松花蛋中铅项目不合格。
调味品:标称山东省枣庄市抱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优质米醋中不挥发酸项目不合格。从利津县酿造厂批零部抽取的海舒无盐纯味精中谷氨酸钠项目不合格。
豆制品:标称枣庄长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酒类:标称沂源县泰源酒厂生产的裕興老窖白酒(36%vol)中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市醴隆酒厂生产的烟台白乾中总酸项目不合格。
膨化食品:标称枣庄市鑫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飘飘脆号角1批次、包包脆锅巴(牛肉味)1批次,均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标称郯城县正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酥中糖精钠项目不合格;标称郓城县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肉串中铅项目不合格;标称山东沙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沙土香酥玉米(咖啡味)中酸价项目不合格;标称山东绿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趣角(膨化食品)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6-粮食加工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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