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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时间: 2026-07-13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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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冷冻饮品、肉制品154批次食品样品,其中合格产品150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7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冷冻饮品、肉制品154批次食品样品,其中合格产品150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赵氏精品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合格;济南市历城区四季果蔬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手机App)网店菜人觐见(文旅城店)销售的水仙芒,乙酰甲胺磷不合格;济南高新开发区家佳福烟酒经营超市在美团(手机APP)网店惠优生活超市(翡翠雅郡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济南市章丘区王哥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不合格。
 
  咪鲜胺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乙酰甲胺磷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化合物进入人体后会抑制体内胆碱酯酶,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种养殖者或供货者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种养殖者或供货者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消毒/其他)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备注
1 辣椒 /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赵氏精品蔬菜批发部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科蔬菜市场西大厅6-18号 / / 2026/2/1 噻虫胺║0.13mg/kg║≤0.05mg/kg
2 水仙芒 / / 济南市历城区四季果蔬店(个体工商户)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济南万达文化体育旅游城D4地块云庐居S4-102-1(一址多照) / / 2026/3/16 乙酰甲胺磷║0.028mg/kg║≤0.02mg/kg 网店商铺名称:菜人觐见(文旅城店)
网店网址:美团(手机App)
3 山药 / / 济南高新开发区家佳福烟酒经营超市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村街道翡翠雅郡南区22号1层商业会所东侧 散装 / 2026/3/16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1.62mg/kg║≤0.3mg/kg 网店商铺名称:惠优生活超市(翡翠雅郡店)
网店网址:美团(手机APP)
4 砂糖橘 / / 济南市章丘区王哥水果店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东街349号 / / 2026/3/2 苯醚甲环唑║0.34mg/kg║≤0.2mg/kg;联苯菊酯║0.13mg/kg║≤0.05mg/kg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8期(总第544期)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8.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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