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三十四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宁夏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流通环节(国抽)28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蜂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罐头、肉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糖及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蛋制品等18大类,合格260批次,不合格20批次。
本期公布流通环节(国抽)28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蜂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罐头、肉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糖及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蛋制品等18大类,合格260批次,不合格20批次。
本期公布流通环节(国抽)28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蜂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罐头、肉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糖及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蛋制品等18大类,合格260批次,不合格20批次。其中:
1.食用农产品12批次,检验项目铅、镉、铬、总汞、总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孔雀石绿、磷胺、硫环磷、六六六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2.调味品28批次,检验项目有氨基酸态氮、总酸、总砷、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苏丹红Ⅰ-Ⅳ、罗丹明B、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致病菌等,其中合格26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酸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饮料14批次,检验项目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甜蜜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4.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有铅、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经检验合格。
5.糕点59批次,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铝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致病菌等,其中合格5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有铅、铝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致病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7.酒类8批次,检验项目有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酒精度、合成着色剂等,其中合格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8.罐头12批次,检验项目有总砷、铅、锌、镉、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9.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铬、亚硝酸盐、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0.水果制品8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等,其中合格8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1.蔬菜制品18批次,检验项目有铅、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总砷、总汞、二氧化硫等,其中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的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2.食糖及糖果制品6批次,检测项目有螨、总砷、铅、二氧化硫、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不溶于水杂质、菌落总数、三聚氰胺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甜蜜素、二氧化硫、滑石粉、沙门氏菌等,经检验合格。
14.方便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有铅、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日落黄等,其中合格1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日落黄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5.豆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有铅、苯甲酸、合成着色剂、大肠菌群、脱氢乙酸、致病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6.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等,经检验合格。
17.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脂肪(限全脂灭菌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总砷、总汞、铬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8.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有关检测项目说明:
1.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食品的微生物学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三个项目。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最重要、最常检的检验项目,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生产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因素有关。大肠菌群是水源污染的指示菌,当饮用水中检查出大肠菌群时,即证实水已被粪便污染,对人是有害的,是不卫生的。同样,食品中若有大肠菌群存在,也会影响人的健康。
2.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3.酒精度:酒精的度数,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比化为的百分数,以V/V作为酒精度的单位。例如:7%(V/V),其意思是100单位体积的酒中含有7单位体积的乙醇,也表示100升酒中含有7升的乙醇。酒精度一般是以容量来计算,故在酒精浓度后,会加上“Vol. ”以示与重量计算之区分。
4.甜蜜素和日落黄:甜蜜素和日落黄均为食品添加剂。按所执行标准的不同。对产品中执行甜蜜紊和日落黄限量的要求不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在人体内可能转化成环已胺或二环已基胺,然而环已胺或二环已基胺是致癌物。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5.“总酸”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对酿造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看一下标签中“总酸”的数值。但酸度也不是越高越好,通过勾兑的方式也可以提高酸度。如果高于6克/100毫升,很有可能是勾兑醋,购买时应谨慎。
6.铅是在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环境重金属污染物,土壤、空气和水源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一定的铅,这些铅会不同程度的通过空气、水源和土壤进入我们的食物中,食物中的铅主要是铅由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原料,铅超标多是由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格,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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