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三期)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三期)根据食品安全抽检品种投票结果,完成了10大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样品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三期)根据食品安全抽检品种投票结果,完成了10大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样品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为增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省局近期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第三期),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三期)根据食品安全抽检品种投票结果,完成了10大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样品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测项目及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武汉、黄冈、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依法进行处置。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2017年3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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