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40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9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40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9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有关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制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40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9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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