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 第9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青海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调味品1批次,乳制品8批次,饮料9批次,酒类1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2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大众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检出值为0.081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二)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大众店销售的标称青海百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咖喱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105 CFU/g。标准规定为≤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海晏县康乐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42.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福建千里香馄饨王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672.6 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五)崔西宇销售的中华鲟,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2.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六)崔西宇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检出值45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七)崔西宇销售的中华鲟,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4.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八)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大众店销售的标称青海百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五香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5×104 CFU/g。标准规定为≤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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