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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3期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抽检饼干、茶叶、炒货食品、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等24类食品131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30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抽检饼干、茶叶、炒货食品、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等24类食品131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30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部合格样品情况。本次抽检茶叶57批次、炒货食品37批次、蛋制品9批次、淀粉及其制品5批次、豆制品26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7批次、糕点60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88批次、乳制品12批次、食糖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4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饮料91批次、糖果制品24批次、食用农产品446批次、食用油36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部份不合格样品的情况。抽检饼干4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酒类112批次,合格11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79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60批次,合格55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检水果制品9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调味品110批次,合格10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加强日常监管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已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1、本次检验项目
 
    2、   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产品信息
    2017年7月21日
 
    小贴士:
 
    1、二氧化硫残留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有漂白食品和防腐作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食品加工企业为去除食品中不好的色泽和增加食品的保质期超限量使用。
 
    2、山梨酸。山梨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对酵母、霉菌等真菌具有抑制作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达到防腐效果,超限量使用。
 
    3、氟苯尼考。氟苯尼考,又名氟洛芬、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是一种新型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此类药物对部份细菌有抑制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阴性菌和支原体、痢疾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衣原体、钩端螺旋体、立克次氏体等。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养殖户超范围使用。
 
    4、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可与肉品中的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玫瑰色亚硝基肌红蛋白,增进肉的色泽;还可增进肉的风味具有防腐剂的作用,能防止肉毒梭菌的生长和延长肉制品的货架期。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的色泽、防腐,超限量使用了亚硝酸盐。
 
    5、氰化物。氰化物是指带有氰基(CN)的化合物,其结构由一个碳原子和一个氮原子通过叁键相连接。具有强烈毒性的氰化物有三种:氰化钠、氰化钾以及氢氰酸。国家标准对白酒中氰化物有严格的限量规定,造成白酒中氰化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酿酒原料高粱、小麦、大麦、豆类、玉米等中含有一些植物氰甙,酿造过程中氰甙经过水解可产生微量氰化物进入酒体中,造成氰化物超标。
 
    6、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运输过程、食品贮存环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菌落总数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7、氨基酸态氮。氨基酸态氮,又称氨基氮。生产原料中的蛋白质水解后产生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重要质量指标。国家标准对不同等级的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有不同标准。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氨基酸态氮含量达不到标准,或者部份小作坊为降低成本,掺假掺杂导致。
 
    8、苯甲酸。苯甲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尤其是对酵母、霉菌等真菌具有抑制作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食品防腐,延长食品保质期或者弥补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苯甲酸。
 
    9、酒精度。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通常是以20℃时的体积比表示的,如50度的酒,表示在100毫升的酒中,含有乙醇50毫升(20℃),酒精度一般是以容量来计算,故在酒精浓度后,会加上“Vol. ”以示与重量计算之区分。国家标准规定酒类产品标识的酒精度偏差为±1%。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销售。
 
    10、总汞。汞又称水银,是唯一在室温下呈现液体的金属,具有挥发性。汞在自然界中主要有元素汞和汞化合物两大类。汞及汞化合物在自然界分布极为广泛,如土壤、水、生物体甚至食品中都可以检测出微量的汞。汞污染食品主要通过土壤和水体直接污染植物性食品原料,造成食品中总汞含量超标。
 
    1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作为食品添加剂有很多种,主要起抑制微生物生长,延长食品保质期等作用。但过多的食用防腐剂会对人体造成伤害。GB2760- 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食品防腐,延长食品保质期或者弥补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剂量使用了多种食品添加剂。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六六六、滴滴涕、草甘膦、吡虫啉、硫丹、丁醚脲、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喹螨醚、噻螨酮、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哒螨灵、氟氰戊菊酯、噻嗪酮、多菌灵、噻虫嗪、杀螟丹、除虫脲、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项目。
 
    2、代用茶检验项目铅(以Pb计)、二氧化硫、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项目。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苋菜红、胭脂红等项目。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纽甜、阿斯巴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富马酸二甲酯、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诱惑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项目。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沙门氏菌等项目。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淀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淀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氢氰酸、大肠菌群、霉菌、霉菌和酵母菌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项目。
 
    六、薯类及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没食子酸丙酯(P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赤藓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纽甜、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等项目。
 
    2、薯类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没食子酸丙酯(P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赤藓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纽甜。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等项目。
 
    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酸性橙Ⅱ、碱性嫩黄、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罗丹明B等项目。
 
    2、非发酵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脲酶试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甲醛、乌洛托品、硼酸、碱性嫩黄、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项目。
 
    九、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双甲脒、氟胺氰菊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麦芽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项目。
 
    2、蜂花粉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水分、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等项目。
 
    十、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冷冻饮品 冰淇淋》(GB/T 3111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铬(以Cr计)、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酸性红)、安赛蜜。
 
    十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钛、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草甘膦、杀螟硫磷、生物苄呋菊酯、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铬(以Cr计)、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
 
    挂面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钛、铅(以Pb计)、硼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黄曲霉毒素B1。
 
    3、谷物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无机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苯醚甲环唑、碱性嫩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
 
    4、谷物碾磨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碱性嫩黄、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
 
    5、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二氧化钛、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硼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甲醛、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十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地塞米松、氯霉素、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
 
    2、液体乳(巴氏杀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地塞米松、氯霉素、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
 
    3、液体乳(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β-胡萝卜素、三氯蔗糖、维生素E 、纽甜、阿斯巴甜、合成着色剂(日落黄、胭脂红)、氯霉素、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
 
    4、液体乳(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β-胡萝卜素、三氯蔗糖、纳他霉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纽甜、阿斯巴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亮蓝)、氯霉素、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
 
    十三、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糖检验项目包括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螨、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诱惑红)。
 
    十四、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面米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硼酸。
 
    十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氰化物(以CN-计)、挥发性酚(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钡、铬、铜、汞。
 
    2、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纳他霉素、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赤藓红、新红)、展青霉素、铅(以Pb计)、锡(以Sn计)、邻苯基苯酚、增效醚、马拉硫磷、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3、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氰化物(以CN-计)、脲酶试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阿斯巴甜、合成着色剂(诱惑红、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聚氰胺
 
    十六、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果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霉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三聚氰胺、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诱惑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
 
    十七、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没食子酸丙酯(P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项目。
 
    十八、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的要求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项目。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警示语标注。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九、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等项目。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胭脂红、氯霉素、三甲胺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酸性橙II、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
 
    二十、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丙嗪、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庆大霉素、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等项目。
 
    2、禽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沙拉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己烯雌酚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等项目。
 
    3、畜内脏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地塞米松、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等项目。
 
    4、禽内脏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等项目。
 
    5、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铬(以Cr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喹乙醇代谢物等项目。
 
    6、鲜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六六六、滴滴涕、硫丹、五氯硝基苯、艾氏剂、狄氏剂、林丹、氯丹、七氯、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氟苯尼考、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等项目。
 
    7、豆芽(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等项目。
 
    8、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吡虫啉、滴滴涕、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苯脲、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腐霉利、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甲萘威、甲氰菊酯、久效磷、克百威、乐果、磷胺、硫环磷、六六六、氯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线磷、七氯、杀螟硫磷、特丁硫磷、涕灭威、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治螟磷、苯线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菊酯、地虫硫磷、氟虫腈、氯唑磷、甲拌磷、内吸磷、阿维菌素、倍硫磷、敌百虫、丁硫克百威。
 
    二十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食用植物油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的要求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抽检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极性组分等项目。
 
    二十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纽甜、三氯蔗糖、β-胡萝卜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蔬菜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钛、β-胡萝卜素、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米酵菌酸。
 
    二十三、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蜜饯卫生标准》(GB 14884-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蜜饯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新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等项目。
 
    二十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油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项目。
 
    2、食醋抽检项目包括游离矿酸、总酸(以乙酸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项目。
 
    3、酱类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4、香辛料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丙溴磷、乙酰甲胺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罗丹明B、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
 
    5、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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