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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0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共3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2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共3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2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6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糖果制品91批次,全部为合格批次;酒类89批次,不合格9批次;水果制品92批次,不合格1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2批次:1.汕头市龙湖区旺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洋云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2016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560ml/瓶的Trynkey大洋饮用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7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汕头市龙湖区旺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洋云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2016年8月6日生产、规格为560ml/瓶的Trynkey大洋饮用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5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酒类不合格9批次:1.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聚仁堂保健酒有限公司2017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10.5%vol的青梅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3.8%vol,超过标准规定(10.5±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台山市台城惠福超市销售的标示为阳春市春南酿酒厂2017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480ml/瓶 35%vol的春砂仁酒植物类露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92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0.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徐闻县万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兴梅酒厂2016年9月18日生产、规格为420ml,18%vol/瓶的东宫一滴香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2.1%vol,未达到标准规定(18.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信惠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10日生产、规格为38%vol,500mL/瓶的董会坛坛香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4.2%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8.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广州市增城乐家百货商场日成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大山江兴梅酒厂2016年9月10日生产、规格为400ml/瓶 酒精度:23%vol的永鹿头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2.7%vol,未达到标准规定(23.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暂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威阳酿酒厂2017年3月5日生产、规格为33%vol,500ml/瓶的七黑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5.8%vol,超过标准规定(33.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汕头市澄海区志强食品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聚仁堂保健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0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 酒精度:38%vol的聚仁堂十全酒(低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1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0.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悦万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发酒厂2017年4月8日生产、规格为总糖≤300,6%vol,600毫升/瓶的廣東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8.9%vol,超过标准规定(6.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9.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聚乐荟超市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源酒厂2017年2月14日生产、规格为650ml/瓶,12%vol,糖度:5g/L的黑糯米旺顺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1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水果制品不合格12批次:1.广州市润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太平镇果香园食品厂2017年4月26日生产、规格为130g/袋的酸甜芒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2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团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荔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番木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6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4.6倍;霉菌检出值为48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8.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化州市河西新星河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里湖胜达凉果厂2016年11月15日生产、规格为238克/瓶的韩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8.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g/kg)高出1.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徐闻县钟国团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奇尔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8日生产、规格为30克/袋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8.7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23.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新丰县丰润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广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示为揭阳市好彩猴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日生产、规格为218克/罐的哈密瓜粒,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2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7.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广州市新大新番禺易发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嘉兴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2月15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陈皮柑桔(广式凉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7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徐闻县信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远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6日生产、规格为150g/瓶的話梅粉,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36.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g/kg)高出3.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徐闻县易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泰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8日生产、规格为16克/袋的九制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6.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g/kg)高出1.0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9.广州市增城乐家百货商场日成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27日生产、规格为130克/袋的百味樱桃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38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8.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0.徐闻县兴达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6日生产、规格为165克/袋的老婆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4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3.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1.东莞市沙田人和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尾乐天派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27日生产、规格为140克/袋的地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8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7倍;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4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3.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2.东莞市沙田人和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水晶蜜枣,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1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907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70907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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