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 第44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陕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5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5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5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0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5批次、乳制品27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蔬菜制品21批次、食用农产品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海鋈皇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野之源牌600ml/瓶果粒爽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9000CFU/ml、110000CFU/ml、73000CFU/ml、71000CFU/ml、110000CFU/ml,标准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西安汉源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汉中未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汉原S牌 7g /袋*30袋/盒百葛马固体饮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 0.55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西安高合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500ml/瓶高合黄酒(12.0±1)%vol,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杨凌酷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酷凌牌 160克 /袋老面包,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5.9mg/g,标准值为≤5mg/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咸阳、汉中、杨凌示范区等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咸阳、杨凌示范区等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12月 13日 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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