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抽检通报:12批次食品不合格 酒类成了重灾区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12月8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第38期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共计抽检蜂产品、肉制品、酒类325批次,1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酒类检出不合格的情况严重,为本次抽检的重灾区。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8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第38期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共计抽检蜂产品、肉制品、酒类325批次,1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酒类检出不合格的情况严重,为本次抽检的重灾区。
12月8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第38期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共计抽检蜂产品、肉制品、酒类325批次,1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酒类检出不合格的情况严重,为本次抽检的重灾区。
据通告显示,有9批次酒类检出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糖精钠、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等。
7批次产品分别为:西峰区西峰红黄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庆阳市懿德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峰红牌黄米酒(2.5L/桶)检出糖精钠、红牌黄米酒(500mL/瓶)检出糖精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临夏市醉府青稞酒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临夏县莲城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临夏黄酒检出糖精钠、甜蜜素;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直销店销售的标称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河州春(六年陈)、河州春(青稞酒)、河州春(八年陈)检出甜蜜素;敦煌市诚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敦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敦煌沙洲五粮(固态法白酒)检出甜蜜素。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各企业应按照要求添加。长期食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其他2批次酒类为肃州区兴海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庆精品露酒、美国加洲提子露酒,均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另有,合作市昌翔牦牛肉直销店销售的标称中国.甘肃甘南州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开心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麻辣味),检出大肠菌群430MPN/100g,标准规定为≤30MPN/100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而大肠菌群作为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食品中有粪便污染,则可以推测该食品中存在着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
庄浪县金生成天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庄浪县家鑫蜂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洋槐蜂蜜,检出嗜渗酵母计数3100CFU/g。
嗜渗酵母是嗜高渗透压、耐盐耐糖的一类酵母,在蜂蜜生产加工过程中,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蜜蜂采集到蜂蜜收集加工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包括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中遇到的空气、灰尘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另一部分主要是原蜜采集后加工生产过程中接触的,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空气、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的污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应≤200cfu/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酒泉、平凉、庆阳、甘南、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所在地酒泉、平凉、庆阳、甘南、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向外省生产企业所在地山东、青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移送函。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2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8期总第118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2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8期总第118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