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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54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7〕428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等11类食品共55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等11类食品共55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22批次,均为合格样品;调味品1批次,均为合格样品;肉制品46批次,均为合格样品;罐头1批次,为合格样品;冷冻食品16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速冻食品13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酒类20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水产制品3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豆制品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蜂产品8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食品添加剂7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鸡西市滴道区新百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兴凯湖宏达制酒厂生产的東北佳濱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9.6%vol。标准值35±1.0%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桦川县华川原浆白酒经销处销售的标称佳木斯三江平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4.6%vol,标准值38±1.0%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汤原县鹤林家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军粮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军川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67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龙江县金宝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富裕福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原浆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3.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兴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街基窖藏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1.7%vol,标准值38±1.0%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六)拜泉县朱春家精品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延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延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8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七)拜泉县朱春家精品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长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河(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33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八)桦川县东裕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御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雷土八路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6%vol,标准值42±1.0%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九)桦川县乐福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红粮酒业责任公司生产的兴隆屯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十)桦南县林业局福来得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北方佳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方佳宾北方壹号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十一)桦川县东裕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泰源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4%vol,标准值42±1.0%vo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十二)同江市黑瞎岛酿酒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同江市黑瞎岛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同江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7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附件1 不合格产品信息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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