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 第 53 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青海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食糖共计18类154批次样品,抽检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食糖共计18类154批次样品,抽检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食糖共计18类154批次样品,抽检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6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0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酒类4批次、蔬菜制品18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3批次、蜂产品15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批次、食糖产品1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海东市平安区宏丰超市经营的黄瓜,三唑酮的检测结果为0.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玉树格萨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测结果为140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青海天源乳业有限公司的青海传统酸奶,酵母的检测结果为700cfu/g,标准规定为100cfu/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测结果为1.58g/100g, 标准规定为0.8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9、 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0、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1、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4、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5、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6、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7、 豆制品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8、 食糖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9、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0、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1、 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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