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第6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青海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
一、总体抽检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64批次、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2批次、淀粉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8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9批次、乳制品19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饮料4批次,其中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王栋(西宁市城中区莫家街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区143、144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残留量0.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青海绍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残留量0.2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西宁市城中区马涛水果店销售标称三元供货的皇帝柑,丙溴磷的残留量0.2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西宁市城北区陈虎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沙糖桔,丙溴磷的残留量0.2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西宁城北友来水产经营部销售标称老马家活鱼海鲜水产批发行供应的草鱼,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残留量1.7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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