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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1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北京市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80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0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80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0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49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17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3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04批次,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速冻食品93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24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鸿源迎春餐饮有限公司大呈铁板烧分公司经营、消毒的大方盘、小方盘,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均为检出/50 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 cm2。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 标称总公司配送,北京雪松兴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10 mg/kg,标准值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燕兴隆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富硒山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经检测实测值为33 CFU/250 mL,6 CFU/250 mL,29 CFU/250 mL,36 CFU/250 mL,8 CFU/250 mL,标准值规定为n=5,c=0,m=0 CFU/250 mL。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 标称金运海产(北京市丰台区京深海鲜市场)供货,北京盛华福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的石斑鱼(海),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经检测实测值为163.2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μ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807.docx
 
     附件2:产品合格信息-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附件3:产品合格信息-豆制品.xls
 
     附件4:产品合格信息-冷冻饮品.xls
 
     附件5:产品合格信息 - 粮食加工品.xls
 
     附件6:产品合格信息 - 肉制品.xls
 
     附件7:产品合格信息 - 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8:产品合格信息 - 速冻食品.xls
 
     附件9:产品合格信息 - 茶叶及相关制品.xls
 
     附件10:产品合格信息 - 酒类.xls
 
     附件11:产品合格信息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附件12: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13:不合格产品信息-饮料.xls
 
     附件14: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
 
     附件15: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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