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酒类、食用农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监督抽检752批次样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酒类、食用农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监督抽检752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酒类、食用农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监督抽检752批次样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
一、总体情况
(一)合格样品情况。本次抽检罐头60批次、水果制品30批次、饮料120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的情况。本次抽检酒类82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419批次,其中7批次不合格;抽检蔬菜制品4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
二、处置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18年10月11日
附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白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项目。
二、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地塞米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林可霉素、氯丙嗪、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庆大霉素、阿莫西林等项目。
2、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替米考星、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等项目。
3、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喹乙醇代谢物、地西泮、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羟甲基甲硝咪唑等项目。
4、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灭线磷、戊唑醇、敌敌畏、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三唑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杀扑磷、咪鲜胺、阿维菌素、噻菌灵、甲基硫菌灵、嘧菌酯辛硫磷、狄氏剂、对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氯唑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烯酰吗啉、丙溴磷、啶酰菌胺等项目。
5、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丙溴磷、虫螨腈、虫酰肼、敌百虫、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久效磷、克百威、硫线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内吸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等项目。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
2、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赤藓红、酸性红、苋菜红、诱惑红、新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等项目。
3、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氰化物(以HCN计)、三聚氰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等项目。
四、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蔬菜干制品、干制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丹红IV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等项目。
五、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蜜饯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赤藓红、新红、靛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限即食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即食预包装产品)、霉菌等项目。
六、罐头
(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畜禽肉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业无菌等项目。水产动物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等项目。水果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靛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阿斯巴甜、商业无菌等项目。蔬菜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阿斯巴甜、霉菌计数、商业无菌等项目。食用菌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等项目。
附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食品的甜味,增加口感添加甜蜜素,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AOZ(3-氨基-2-恶唑烷酮)是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原药及代谢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鱼、虾等生病非法使用了呋喃类药物。
三、呋喃西林代谢物
氨基脲(SEM),又名氨基甲酰肼。氨基脲(SEM)是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西林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原药及代谢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鱼、虾等生病非法使用了呋喃类药物。
四、铅
铅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铅的毒性较大,铅进入人体后相当大的比例以盐的形式储存在骨骼当中,且随着人的寿命增加,骨中的铅呈逐渐上升趋势。造成肉类农产品中铅超标的原因是饲养用饲料污染或者饲养用水污染等。
五、二氧化硫残留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明确规定了二氧化硫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用于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等。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食品企业为了去除食品中不好的色泽,增加食品的保质期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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