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五十二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提示: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4962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155家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餐饮食品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调味品8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4962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155家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餐饮食品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调味品8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组织对我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4962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155家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餐饮食品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调味品8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餐饮食品1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大肠埃希氏菌。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0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蛋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豆制品1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方便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罐头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酒类10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均为酒精度。
9.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57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玉米赤霉烯酮。
11.共抽检肉制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食糖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07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7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克伦特罗、孔雀石绿残留量、氯霉素、强力霉素(多西环素)、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氧乐果。
15.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均为黄曲霉毒素B1。
16.共抽检蔬菜制品11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镉、铅、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比例之和。
17.共抽检水产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速冻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调味品107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谷氨酸钠、黄曲霉毒素B1、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比例之和。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201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szmqs.gov.cn)。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委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委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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