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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5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专项以省内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大型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8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为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专项以省内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大型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8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广州市港大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宏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5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0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1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2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3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4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5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6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7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8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9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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