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鲜乌鸡检出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不合格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6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40批次,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合格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6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40批次,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合格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40批次,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合格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涉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京东商城土记旗舰店销售的来自泰州金瑞食品有限公司的土记新鲜乌鸡(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氧氟沙星不合格、磺胺类(总量)不合格。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g/k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泰州金瑞食品有限公司 | 兴化市荻垛镇幸福路72号 | 土记 新鲜乌鸡 | 1.4千克/袋 | / | 2018/11/28 | 氧氟沙星μg/kg|92.5|不得检出,磺胺类(总量)μg/kg|229|100 | 食用农产品 | 福建/省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京东商城 土记旗舰店 网购 |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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