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2019年 第62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2大类食品2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2大类食品2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2大类食品2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社旗县泓祥副食百货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孟州市港乐罐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糖水桃罐头,柠檬黄检出值为0.017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日落黄检出值为0.0049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郑州市金水区杨凤花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许昌兴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浚县睿淇家天下连锁店销售的标称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松味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丙二醇检出值为4.3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许昌兴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黄河路易美生活商店销售的标称孟州市港乐罐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糖水桃罐头,柠檬黄检出值为0.01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日落黄检出值为0.006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7.商丘市睢阳区十全十美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3.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8.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朗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朗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蜂蜜葡萄味蛋糕,丙二醇检出值为3.9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新乡、焦作、鹤壁、许昌、南阳、商丘、周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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