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蛋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和食盐6类食品13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8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酒精度、铅(以Pb计)、组胺指标。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蛋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和食盐6类食品13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8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酒精度、铅(以Pb计)、组胺指标。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蛋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和食盐6类食品13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8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酒精度、铅(以Pb计)、组胺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百草坪山泉有限公司(送水点)销售的、标称贵州百草坪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草坪山泉饮用泉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瓮安县茅坡龙潭纯净水厂生产的茅坡龙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贵州天山龙洞口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茅唝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思南县土家松花皮蛋加工厂(直销店)销售的、标称思南县土家松花皮蛋加工厂生产的土家松花皮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生产的小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仁怀市霜月桶装水经营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巅峰冰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巅峰冰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仁怀市隆嶺清泉水厂生产的隆保清泉饮用天然弱碱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贵州黄南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朗辣子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六枝特区朝贵副食品店销售的秋刀鱼(冻),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平塘县大润发惠民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妙勺掌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子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19年12月19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