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162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609批次,不合格15批次。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162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609批次,不合格15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162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609批次,不合格15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新罗区昌晨小吃店销售的马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称青岛华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8月5日生产的醉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连江金凤西城分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2、标称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2019年9月15日生产的开花蚕豆,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连江金凤西城分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糕点不合格2批次:1、标称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生产的奶酪吐司,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锦绣大世界购物中心,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2、标称雅佳福(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7日生产的长崎蛋糕(抹茶味),丙二醇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大世界购物中心,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食糖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省古田县盛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8月7日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旺利家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1、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恒力博纳广场分店销售的鲜活梭子蟹母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福建乐客超市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克百威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泉州环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替米考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新永丰超市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3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5、台江区椰先生餐饮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晋安区福湖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茶亭分店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8、鲤城区董伦伟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蛤(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永泰几何工贸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2019年9月26日生产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平潭县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南都名城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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