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5批次疫情期间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鲜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市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3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鲜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市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3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鲜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市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3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潼南区巴渝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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