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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期)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9类食品2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9类食品2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乌苏顺羽小吃店制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石河子市炮台镇捷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呼图壁县五工台镇金海榨油厂生产的浓香菜籽油,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   食品抽检合格-20200807
 
  4.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807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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