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3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食盐、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9大类食品33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食盐、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9大类食品33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食盐、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9大类食品33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11月4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内蒙古润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放心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xls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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