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0批次,涉及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0批次,涉及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0批次,涉及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美丰源生鲜店销售的草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5月23日)、鲫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5月24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哈尔滨市南岗区利强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双城市伊英屠宰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上脑肉(检疫日期2020年5月22),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延寿县家多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红兴隆农垦田原酒厂生产的老故知清香风格(白酒)(生产日期2011年3月6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该样品非黑龙江红兴隆农垦田原酒厂生产)。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鹤岗市南山区好宜之家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庆安县发祥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腌菜(酸菜)(生产日期2020年4月13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大庆市萨尔图区平姐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5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铁锋区南花园油条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5月2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集贤县大润发玛特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王大拿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脆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0年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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