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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出2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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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9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取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豆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等14大类食品932批次样品,检出2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食品伙伴网讯 9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9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取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豆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等14大类食品932批次样品,检出2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10批次食品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分别为泰兴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四川都江堰青城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城花毛峰(茶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蓬溪县茂林蔬菜经营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江市东兴区陈鲜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江市邱家嘴农贸市场刘义琼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眉山市东坡区秒捞野菜乌鱼馆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充市高坪区惠康食品药品城销售的“鲜鸡蛋”,通江县黎四海渔业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资阳市雁江区文均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德惠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通江邻你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巴中市巴山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后腿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不超过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在农业农村部禁限用农药名录中,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水胺硫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该产品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采收茶叶前违规使用相关农药。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的作用特点,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不了解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都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类中的限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2015年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明令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氧氟沙星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磺胺类药物是应用最早的一类人工合成抗菌药,具有抗菌广、性质稳定、较为安全的特点,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的磺胺类药物(总量)≤100μg/kg。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资中县佳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四川·内江市田家酿造厂生产的“田家晒醋(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源市品一嘴小吃店销售的“散装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岳县碧蓉干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绵竹市三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槐鱼酸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江县龙台镇丽景轩餐厅销售的“白酒(散酒)”,龙泉驿区大面街办古法食品店销售的2批次“一级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远县广场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餐饮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源市一家人小吃店销售的“散装白酒”,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三氯蔗糖(蔗糖素)、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允许其使用于部分食品,但不允许用于白酒产品中。白酒中检出甜蜜素、三氯蔗糖、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也可能是外购的原酒或调味酒带入,还有可能是企业在生产配制酒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酱腌菜产品中使用的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比例之和超标,其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或者因添加防腐剂时计量不准确造成防腐剂超标。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造成食醋中苯甲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使用。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干样品,以铝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过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泸县玉蟾街道美佳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广汉市香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苕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州区时代优家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田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蜀中豆花郎豆腐干(麻辣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雅安市名山区高记电器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名山高记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蓝极雪)”、“包装饮用水(珍珠泉)”,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水源性和食源性致病菌,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尤其喜欢在潮湿的环境中生长繁殖。铜绿假单胞菌生长代谢过程中可能产生多种内毒素、外毒素等致病因子,人感染后可引起局部化脓性炎症等各种疾病。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彻底,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遂宁市、内江市、南充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2020年39号信息公布.pdf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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