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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36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36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州西秦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秦岭生态蜂蜜,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徐州市铜山区三堡街道三堡市场常玉荣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无锡市江阴市澄南如海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苏冠酒厂生产的蓝花瓷酒(窖藏20),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无锡市江阴市百元百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善德宁寿 植物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南通市易家桥市场成均销售的包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梧桐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省易得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炒货食品,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南京才华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福瑞舫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淮安市淮安区盛世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苏香源食品厂生产的蛋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九、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南通华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泰州味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泰州市泰兴市同晟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宁市周王庙镇雅杰香食品炒货厂生产的酒兄花生仁(麻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华联超市高新区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梦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二、南京晓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鑫岐典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正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慕斯纯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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