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核心提示: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兼坚果制品、食糖、蜂产品、罐头、调味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4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兼坚果制品、食糖、蜂产品、罐头、调味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4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河子市北泉镇金玉莉商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哈密红星四场万亩田蔬菜粮油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北屯市炊牛客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第七师一二三团王建立摊位销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五、北屯宏利超市销售的开心熊猫牌五香味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奇台县奇台农场源汁椒麻鸡店使用的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七、奇台县奇台总场虎虎拨鱼子店使用的复用餐具,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八、奇台县奇台农场黄刚香味源餐厅使用的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九、图木舒克市金墩镇豫南早餐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图木舒克市王克亚便利店销售的联新园牌绿豆夹心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可克达拉市是不同饭店使用的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二、新源县阿合其兴荣商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三、新市区北京北路川水鱼府餐厅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石河子市邓记千层大麻花店销售的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五、五家渠碧泉纯净水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六、五家渠碧泉纯净水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七、新市区常州街邓莽子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201113.xlsx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113.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3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