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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糖、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饼干、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22大类食品16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糖、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饼干、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22大类食品16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氧乐果、水胺硫磷、灭蝇胺、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酒精度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活体),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凤冈县御珍海鲜行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盘州市童童速冻食品店销售的冻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贵州明湖阿艺农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鱼(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钟山开发区杜军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威宁县华强干杂经营部销售的白条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濮阳县黄金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砖蛋糕(烘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达兴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威宁县虎良补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威宁宏明清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才林味极鲜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一、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辣,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辣椒(甜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思南县徐晓英副食店销售的油酥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都匀市小围寨综合农贸市场莫周敏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五、册亨县吉信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州亿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六、贵安新区党武镇魏青志烟酒生活用品便利店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七、果舒拉旗舰店(经营者为潍坊市澳骄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黄牛肉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六盘水、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zip
 
  3.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zip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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