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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8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及饮料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8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8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及饮料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8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沭阳县沭城王建友小吃部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宿迁市宿城区兹之高早点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宿迁市宿城区申文辉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关天培路136号杨梅珍+翔宇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五、盐城市城南新区鹿鸣路菜场陈纪江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及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盐城市人民路市场景玉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泰州市兴化市苏欣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平洋酿酒厂生产的蓝花瓷酒(十五年典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泰州市兴化市苏欣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国泰酿酒厂生产的蓝色贵宾酒和红花瓷酒珍藏版(三十年窖藏),酒精度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泰州市兴化市唐子华生商行销售的标称常州厨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标称宿迁市泗洪县杰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泉中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泰州市海陵区金洋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格格原味瓜子(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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