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四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62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1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4113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4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62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1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4113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4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为加强元旦春节节前各类食品及原料的安全抽检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餐饮环节各类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62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1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4113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4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3.共抽检餐饮食品4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蛋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豆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方便食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10.共抽检糕点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罐头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酒类6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7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肉制品4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氯霉素。
15.共抽检乳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食盐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阿维菌素、氟苯尼考、强力霉素(多西环素)。
18.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蔬菜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水产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水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速冻食品5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糖果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调味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节假日期间要注意饮食安全和营养搭配: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粗细搭配,多食豆类、薯类。在精米白面等精细谷物的基础上,适当搭配糙米、全麦等全谷物。在日常主食中可交替或搭配食用杂豆、薯类等营养丰富的健康食材。
(三)蔬果相伴,膳食平衡。蔬菜和水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一日三餐不可缺少。在蔬菜和水果的选择上要尽量保证种类多样。建议多食用新鲜蔬菜和水果,适量食用腌菜、酱菜等蔬菜制品、果汁等方便饮品。
(四)减盐减油减糖,清淡饮食。在家做菜或外出就餐选择菜品时,应避免高油、高盐或高糖食物的摄入,养成饮食清淡的好习惯。烹饪时可使用定量盐勺控制放盐量,尽可能采用少油烹调的方式,同时在烹调菜肴时尽量少放糖,不吃或少吃高糖含量的食品。
(五)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 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
2. 抽检不合格信息
3. 抽检合格信息
4.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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