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青海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中,共抽检30批次酒类、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其中:49批次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98%,(合格批次已通告,详情可查询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抽检信息”专栏),此次专项抽检检出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青海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中,共抽检30批次酒类、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其中:49批次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98%,(合格批次已通告,详情可查询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抽检信息”专栏),此次专项抽检检出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青海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中,共抽检30批次酒类、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其中:49批次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98%,(合格批次已通告,详情可查询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抽检信息”专栏),此次专项抽检检出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标称为恰卜恰索吉亥青稞酩馏酒厂生产的喜饶酩馏,生产日期为2020-08-14,规格型号:500ml/瓶,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酒精度不符合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规定,酒精度检出值为41.0%vol,标准规定为44~46%vo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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