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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1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4大类食品共180批次食品,发现餐饮食品、饮料、酒类共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4大类食品共180批次食品,发现餐饮食品、饮料、酒类共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180批次食品。其中,餐饮食品53批次,合格51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49批次,合格49批次;饮料49批次,合格46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29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高安冰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冰鼎生态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万年县神农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江西井冈山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井大超市一部销售的,标称吉安市青原区九久饮料纯水厂生产的甘雨亭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信州春,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县朝学包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质量指标问题

  由寻乌县基隆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基隆山泉,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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