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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生物毒素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生物毒素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康山街道瑞荣淡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江滨市场个体工商户周孝军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葡萄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苏靖伍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义乌市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骆华平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台州市椒江成伟水产品商行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淳安千岛湖南苑农贸市场文良家禽店销售的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苍南县龙港第四菜市场李昌广摊位销售的牛蛙,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衢州双发农贸市场赖土珠摊位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衢州市松园农贸市场谢志红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丽水市莲都区邱芬溪鱼店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丽水市府前菜场个体工商户周满兰摊位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温岭市实验学校购进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三)台州市椒江双宇水产品商行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温州市瓯海新桥高翔农贸市场蔡亮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五)葡萄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南郊李光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六)上田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蔡朝样淡水鱼店销售的鳊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七)丽水市莲都区刘秋华水产店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嵊州市江滨市场个体工商户章贺军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绍兴市柯桥区浩进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城关农贸市场永嘉县东城街道江魁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一)永康市华丰菜场金肖燕摊位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瑞安市沙渎农贸市场杨清荣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三)路桥区中心菜市场顾荷云摊位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龙港第四菜市场苍南县龙港小张鲜活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五)海盐县武原镇玉连鱼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台州市路桥区磨石桥菜市场罗彩云摊位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瑞安市沙渎农贸市场杨清荣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八)平阳县联东菜市场余小连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十九)浙江良渚蔬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朱明清摊位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朱明清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十)平阳县联东菜市场余红妹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舟山市定海渝和面条零售店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衢州双发农贸市场柴雪勇摊位销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之能酒业商行销售的标称百老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王(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舟山市定海姜巧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舟山市定海恒豪食品店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物毒素超标
 
  (一)嘉善李发芹干货店销售的白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衢州市柯城夏源食品商行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河市场张永明摊位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湖州织里镇中心农贸市场姚光飞摊位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丰缘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生干籽类),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重金属污染
 
  (一)舟山市定海区波仔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台州市路桥区磨石桥菜市场刘善林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州市椒江万济池菜市场徐君敏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龙泉市银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笋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龙泉市银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台州市路桥区磨石桥菜市场王菊梨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舟山市普陀区瑶家烧酒店销售的红高粱(白酒),氰化物(以HCN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台州路桥灵山街店销售的笑皇核桃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湖州织里好再来食品店销售的萝卜干,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杭州市上城区察院前农贸市场海杭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100%农家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微生物污染
 
  桐乡市石门汪佳年糕食品厂生产的水磨年糕(其他水磨年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嘉兴、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521.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10521.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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