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3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3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3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天创酱油食品厂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曲江新城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富士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斯阳光香橙味夹心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三)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博顿食品厂生产的小猪の琦(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博顿食品厂生产的尖叫(膨化食品),大肠菌群和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潮州市潮安区荣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鱼儿(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卓玉猪肉档销售的来自韶关市曲江区群达畜牧实业有限公司的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韶关市优佳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氟苯尼考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嘉大分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乳源瑶族自治县利洋海鲜超市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辉哥猪肉档销售的来自韶关市曲江区群达畜牧实业有限公司的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韶关市曲江区明财猪肉档销售的来自韶关市曲江区群达畜牧实业有限公司的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韶关市优佳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五洲城分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铭城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大平调味食品厂生产的蒸鱼料酒和炒菜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陆丰市幸福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小酥饼(抹茶味曲奇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天猫网结果儿旗舰店(经营者为阳江市阳东区隽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满地可(汕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地可一品鱿鱼圈(鱿鱼味)(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博顿食品厂生产的辣白菜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梅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不怕酸·膨化食品和特浓麦丽素,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六)肇庆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金渡商场销售的标称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牛肉味花生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南海区黄海平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花生和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中山市小榄镇胡永青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和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佛山市南海食之广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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