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4类食品共393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抽检的393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38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餐饮食品10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4类食品共393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抽检的393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38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餐饮食品10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4类食品共393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393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38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餐饮食品10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其生产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满居山西刀削面馆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密胺小碗)(加工日期2021-05-2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姐川香味麻辣烫佳园路第六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圆碗)(加工日期2021-05-2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关区福源水饺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饺子盘)(加工日期2021-05-26),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鱼悦轩酒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烤鸭盘)(加工日期2021-05-26),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妈妈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椭圆形碟)(加工日期2021-05-26)、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方形盘)(加工日期2021-05-26),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集安市董氏特产人参鹿茸经销处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鸭绿江河谷-集安山葡萄酒(187mL/瓶 11%vol,奢饮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12-05),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盛世金隆参茸行销售的标称抚松县興隆釀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池良源(小参酒)(165ml/瓶 52%vol,天池良源及字母商标,生产日期2021-01-19),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南关区老四早餐店生产加工的油条(自制)(计量称重)(加工日期2021-05-2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公主岭市麦炒林麻辣香锅玛钢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碗)(加工日期2021-05-2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公主岭市福园粥铺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圆碗)(加工日期2021-05-2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公主岭市小罗馄饨包子铺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鸡蛋汤碗)(加工日期2021-05-2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二道区彭彭雪糕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科左中旗蒙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国榴莲雪糕(雪糕)(80克/支、蒙润商标、生产日期2021-01-0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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