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安〔2021〕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江西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2021年度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2021年度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单位 |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赣安〔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生效日期 | 2021-03-12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江西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2021年度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江西省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相关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动各地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地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决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
二、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上展现新作为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地。推动各地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适时组织对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专项巡查,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
5.推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适时开展考核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组织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督促各地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三、在深化安全整治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8.聚焦重点整治。在认真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1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分别选定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聚力攻坚。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调研,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年度关键节点,采取专项巡查、综合督导、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有关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1至3件针对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省安委会办公室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
四、在防控重点领域风险上彰显新担当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逐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构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进一步强化对相关地区设计审查的督促指导,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煤岩“零冲击”、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重点地下非煤矿山以及边坡高度达200米的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加强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民爆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高铁地铁、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层层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园区非法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电力、民航、体育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五、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上谱写新篇章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结合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试点,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一朵云、一张图、两张网、三大工程”。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宜春市70家烟花爆竹企业、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重点地下矿山全部监测联网。选择不少于5个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融合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启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现场执法终端设备全面配备。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省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推动各地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持续推动落后产能和工艺淘汰退出,继续推进重点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淘汰退出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矿山、小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尾矿库只减不增,停用尾矿库要早闭库、早销号。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六、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上取得新成效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许可、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对接启动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推动乡镇(街道)依法受委托行使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完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26.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