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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工信轻工[2022]4号)

核心提示:
《自治区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文号 新工信轻工[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生效日期 2022-12-14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自治区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下载:   自治区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9日

 标签: 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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