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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3-02-21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7-01 生效日期 2020-07-0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解读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公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0〕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20年“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黔府办发〔2020〕17号)。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持续推进减权放权、实施“一网通办”、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等手段,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一是行政权力大幅精简。2019年,我省省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减少至1396项,较2013年减少近80%。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为266项,较2013年减少72.2%。二是“一网通办”成效显着。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将我省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通报表扬。省级政府网上服务能力评估连续三年列全国前3位。“贵州省电子政务网”荣获“2019中国政府信息化卓越成就奖”。《2019年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显示,我省省级开放数林指数排名全国第三。2019年中国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显示,贵州位列全国第一梯队。三是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2.2个工作日,超额完成国家提出的5个工作日目标。贵阳市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其余各市(州)压缩至100个工作日,超额完成国家提出的120个工作日目标。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率先完成国家提出的东部沿海地区力争率先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目标。四是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集成套餐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将贵州“集成套餐服务”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开通省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淘宝式”门户上线运行,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便捷。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贵州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服务后通过电脑、短信、APP、微信小程序、大厅评价器等多个途径对服务进行评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下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开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招,对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缓解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公平公正监管、政府服务效能提升上取得突破,全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共有5方面52项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有11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取消变相审批,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依法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区域竞争力。有11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探索推进“财税一体化”,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三)推动“一云一网一平台”迭代升级,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有1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实施“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升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强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法治化,强化移动端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文化旅游+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社保、医保结算服务,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
 
    (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管出公平和秩序。有1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大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信息依法公开,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五)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服出便利和品质。有1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放宽服务业准入,推进减证便民,清理取消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提升养老保险网上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公立教育和医疗机构收费移动支付,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四、文件依据
 
    《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谋划主要依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等政策文件。
 
    五、主要特点
 
    《工作要点》在严格落实国家2020年“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基础上,突显了五个特点:一是聚焦需求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调研时提出推动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指示要求,将2020年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上。二是聚焦全国“两会”精神。《工作要点》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聚焦先进指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移动端政务服务等指标对标发达省份,略高于国家的要求。四是聚焦特色亮点。为充分发挥我省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工作要点》提出推动“一云一网一平台”迭代升级,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明确开办企业全流程网办、全面推行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新增移动办理事项100项、50%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办理、出台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重点任务。五是聚焦落地落实。对标对表国家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路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并逐项确定了牵头和责任单位,压实了工作责任。
 
    六、便民利企重点举措
 
    《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工作中,部分任务涉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审批行为、优化制度设计,如:调整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行政处罚等事项监管、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法治化等。涉及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任务共有20项。
 
    (一)整治变相审批。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国家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的有关决定,行政权力数量大幅精简。但在部分权力事项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备案等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按照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运行等问题,导致申请人按程序告知行政机关即可办结的事项,变为需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结,增加了办事群众和企业负担,形成“变相审批”。针对此类问题,今年我省将对所有申请人办理的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中,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进行清理整治。
 
    (二)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证照分离”改革旨在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我省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改革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明确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梳理形成《贵州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分类实施改革措施,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我省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百分点)为72.82,其排名相当于190个经济体的第58位,达到全球中上水平。但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也发现,我省营商环境与世界先进地区和国内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的第一年,今年我省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在全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规定,加快制定《条例》配套规定和改革举措,提出贯彻《条例》的总体要求、重要工作和保障措施。继续委托第三方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切实做好迎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估相关工作,通过以评促改,以考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
 
    (四)继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年我省将围绕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及“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进一步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互联网+工程审批”,有序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并联审批、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数据平台和审批管理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广经验,加快补齐短板,确保目标完成。
 
    (五)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我省电子税务局不断完善和拓展应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2019年版)》持续优化办税功能,目前已实现增值税申报表“一键零申报”、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及财务报表与申报表关键数据自动转换。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供快捷的办税方式,将逐步扩大“一键办税”范围,实现企业端财务报表转换为税务端财务报表,从而实现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的转换,实现“一键申请”“一键报税”,进一步简化企业纳税申报,提高申报数据准确率,提升纳税人申报效率和办税便捷度。为切实解决企业反映注销难的问题,便利市场主体退出,我省不断优化税务清税注销流程,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为纳税人提供清税证明即办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披露服务价格信息,建立服务价格客户投诉和问责处罚机制,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公众宣传国家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和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的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各项减费让利、惠企政策落地实施。
 
    (七)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拖欠主体与被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共同商议制定还款计划。对剩余的无分歧账款进行分类、逐项制定清偿措施和办法,明确清偿时间、资金来源,逐月推动落实。按照“谁拖欠、谁偿还、谁筹款”原则,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剩余账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拖欠账款,要说清情况、列出明细,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对500万元以下和有条件清偿的无分歧账款要在2020年6月底前“清零”。对拖欠账款金额较大特别是拖欠账款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无分歧账款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前应清尽清。对不能完成清偿目标任务的地方及其部门,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措施,把节约的资金用于清欠。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将清欠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加强检查和审计,完善监督体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因拖欠账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形成震慑。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关,从立项、预算、审计上加强对重大项目的事前论证评审和部门会商,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严肃查处无预算、超概算上项目,未批先建,由企业垫资建设等违规行为。
 
    (八)实施“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系统性重塑,以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新模式,大幅提高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稳妥推进、逐步提升原则,“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围绕公安、市监、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等重点领域,筛选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高、获得感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在全省108个实体政务大厅设置通办窗口,建立互联互通网络平台和视频系统,打破区域限制,强化业务协同,今年7月底实现就近申请、通办窗口收件、邮寄免费送达。第二阶段为异地受理、远程办理。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对“全省通办”事项进行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通过建立协同办理授信机制,推进电子印章使用,实行集成服务和联动办理,提升“全省通办”深度,2020年年底实现通办事项标准受理、远程办理、就近打证,最大限度保障“一次办成”。第三阶段为融合互通、无差别办理。通过统一服务入口、优化平台应用、建立数据认证机制,持续增加通办事项数量,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改革从单一事项向多个事项集成通办转变,从“全省通办”向“跨省联办”转变,2021年年底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发展,以加速审批权力运转提升政府整体效能。
 
    (九)推动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是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创新推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之一,主要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和“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建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凸显“一网填报、内部流转、并联审批”办事功能。通过“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通过实名认证实现企业开办“辨真伪”,优化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模式,对企业开办事项实施“并联审批”流程再造,有效打通企业开办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壁垒,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环节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实名认证、电子归档”等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模式。
 
    (十)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通过建立完善容错机制,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对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其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十一)提升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数据“聚通用”,我省紧紧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以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为重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不跑路,节约办事成本,由线下多头跑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水平。但仍面临系统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今年我省将深入推进“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信用通、业务通”一体化的“五通”建设,推动实现“让数据多跑腿,干部迈开腿,群众少跑腿”的目标。一是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贵州政务服务网与贵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贵州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贵州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公积金、社保等重要业务系统的对接,力争实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均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一个入口进行业务申报。二是贵州政务服务网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用户统一身份认证,用户仅需通过一个账号即可到各部门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三是在各部门业务系统申报的业务数据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与贵州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达到办事一入口、申请一流程、数据多应用的效果。四是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针对权力事项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对于应上互联网办理的及时开通互联网申报入口,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年底前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十二)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水平。近年来,全国移动政务发展迅速,我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文件要求持续发展移动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范围、时效、人群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移动端平台建设及部分业务接入过程中,还存在各业务部门不断新建移动端、数据及业务接入难等问题,既重复建设浪费了人力、财力,又导致广大群众办事需要下载不同的移动端。针对类似问题,今年我省将出台贵州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管理办法,规范移动端建设及业务数据接入,推动各省直部门、市(州)、县(区)移动端基于贵州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包括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平台整合统一、服务融合归集,通过统一平台面向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助力实现“一网通办”。2020年,我省将新增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社、税务、教育、医疗、户籍、生育等移动办理事项100项,力争50%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办理。
 
    (十三)推动“文化旅游+大数据”深度融合。近年来,我省文化旅游业得到大力发展,广大游客和市民对文化旅游的需求日益提高,但在行业管理、服务、营销等方面存在智慧化程度弱、服务便捷度不高、个性化需求满足能力小、管理手段陈旧等散小弱问题。2020年,我省将按照规划好、开发好、运用好、成长好“一码游贵州”平台的要求,坚持以游客为中心,以一码为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撑,持续完善以“一码游贵州”为主的C端平台,广泛覆盖我省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等行业主体,提升集产品推广、服务预订、预售结算、实时查询、导游导览、信息推送等功能于一体的面向游客的前端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抢抓5G技术发布初期和商用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强与创新型文化旅游高新科技企业的合作,谋划技术应用、项目建设、试点实验、创新突破等方面工作,推动5G技术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开展全域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建设,对智慧旅游试点景区重点扶持,把文旅企业智慧化工作作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文旅企业智慧化升级。推动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景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便利等问题,提高景区管理服务水平和行业治理能力。
 
    (十四)进一步提升社保、医保服务能力。一是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我省以社会保险登记为入口,在全省统一社会保险系统开发了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界面,将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所需内容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登记,实现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保登记时,同步办理就业登记。此举将极大优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已经建成并在全省投入使用,为确保患者就医需求,我省已推动每个县都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直接结算医院。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支持鼓励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入该系统,推动实现2020年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为参保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就医服务。
 
    (十五)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包容审慎”在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市场监管总局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再次提到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包容”就是对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采取包容态度,前提是不触碰安全的底线;“审慎”有两层含义:一是当新业态刚出现还看不准的时候,不要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它一个“观察期”;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则、标准和政策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不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工作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督促指导,克服出现“轻监管重处罚”的情况。
 
    (十六)着力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一是以清理取消无收费依据的收费项目和企业自行规定的证明事项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供水、供气企业服务,做到收费项目有据可依,收费标准公开透明,让用户能明明白白地消费。同时,通过优化占掘路审批,推进实施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二是深入推进“三零”服务,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零上门”方面,提供“南方电网”服务APP、“南方电网95598”微信号、网上营业厅(http://95598.gz.csg.cn)等多种线上服务渠道,提供查询、缴费、办电等服务,大力推行片区客户经理上门服务,实现新装、增容、更名等22项用电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零审批”方面,继续推行低压用电申请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用电地址权属”2种资料,高压用电申请只需提供“身份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和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3种资料。“零收费”方面,取消供电系统所有对外常规作业收费项目。坚决执行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2020年年底,全力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十七)持续压减办电时间。2020年,确保低压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户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2020年,电力用户报装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
 
    (十八)优化养老保险服务。为切实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环节多、流程复杂、接续时间长的问题,我省通过改造提升业务系统,优化办事流程,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接入部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网上转移申请模块,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通过网上申请,即参保人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手机APP(掌上12333)即可申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二是依托全省统一数据和系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自行打印省内其他地区参保缴费凭证的方式,实现参保人直接至转入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无需在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多次来回“跑路”。
 
    (十九)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我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建设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目标。今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实现企业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全程进行网上预约或填报,线下一个窗口核对和领取所有材料(如数字证书等安全产品涉及资金操作权限,仅能线下核对身份后领取)。
 
    (二十)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我省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2020年,我省将进一步巩固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成果,将收件清单扩展至138种,申请材料精简到10份以内,环节减少至3个以下,涉税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材料压减为10份。
 标签: 工作要点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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