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单位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1-31 生效日期 2020-01-3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稳定市场秩序,期间,市市场监管局组成7支督查组,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防控工作开展全面督查,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全面禁止农贸市场活禽交易,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自1月22日起,全市246个农贸市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截至1月30日,已恢复开业154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开展农贸市场巡查检查,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清空交易场所内活禽,并及时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印发了《致菜市场经营者的一封信》《禁止活禽交易公告》,指导城区已开业的菜市场做好疫情防控和活禽休市工作。部署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严查全市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包括采购、加工、销售等)和消费活动。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涉及野生动物市场主体监管的通知》,积极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加大对我市57户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市场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发布《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的告知书》,号召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从食材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加工制作、消毒保洁制度等方面开展防控行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同时,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中大型以上酒店开展巡查,并入户入店对拟承办宴席单位和拟举办宴席家庭开展劝阻,要求各市场监管所禁止农村自办宴席。截至1月29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39家次,查处违规30起。
 
  三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抗病毒类药品、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产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控,严格关键物料的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放行审核等重点,确保产品安全。春节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每天安排一个检查组对合肥药械经营企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县(市)区、基层市场监管所安排人员对辖区内的药械经营企业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截止到1月29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店2629家次,抽查药品1536批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733家次。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执法检查。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药品连锁企业、药店等市场主体开展“地毯式”全面清查,重点检查经营的口罩、板蓝根、酒精、体温计、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护药品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创新价格执法“七步工作法”(宣、看、听、问、调、比、查),突出执法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有效对比相结合、证据固定与当场立案相结合,期间,共立案查处价格案件12起,有效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保障了疫情相关产品的市场平稳。
 
  五是强化网络监测监管。加强对大众传媒、企业自设网站、APP移动账户等发布媒介的广告监测,严防利用疫情发布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开展疫情防护相关商品价格定向监测,对合肥地区网络销售口罩、面罩等商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持续关注。编制行政指导短信,通过网监平台向全市本地平台和异地大型平台网店推送7131条。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网舆情监测,对本地论坛、贴吧、门户网站保持关注,对网传“淘宝口罩无良店铺避雷收集”中涉及到的100户网店进行逐一排查,发现1户合肥地区网店销售的口罩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已存证并调查处理。开展线上野生动物交易专项监测,对合肥地区网站内容、网店商品进行搜索,共发现涉及果子狸、野猪、孔雀等野生动物交易的案源线索10条,已存证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020年春节期间值班值守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截至1月29日,春节期间全市共接投诉举报咨询案件3642条,其中投诉1481条,举报429条,咨询1732条。按类型来看,口罩和疫情物品类一共1587条(集中在口罩价格和质量方面),餐饮和住宿类共165条,一般食品类85条(集中在蔬菜涨价),旅游退费30条,均及时妥善回应。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严禁活禽交易,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持续加强疫情防护相关用品的质量和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护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与引导,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就餐场所卫生管理、消毒等工作;进一步畅通12315热线受理工作,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统计分析,积极回应消费者关切问题。
 标签: 市场监管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