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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过度包装 让商品回归本色――《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解读

时间: 2023-02-2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核心提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解读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9-13 生效日期 2022-09-13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解读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部署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特别明确到2025年,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通知》内容全面系统,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操作性强,对做好新形势下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生产端,《通知》提出要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为轻工行业企业落实过度包装治理要求指明了方向:

一是严格守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近年来,反对商品过度包装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生产企业重“颜值”轻“品质”,使商品包装超出包装正常功能。《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监管执法,部署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轻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是切实贯标。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已发布。新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通知》部署工信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细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督促商品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轻工生产企业要积极贯标,并以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标准执行情况。

三是月饼等重点商品先行。今年5月,为加强月饼、粽子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国家已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第1号修改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将强制性标准实施日期提前至2022年8月15日,要求月饼和粽子生产企业先做起来。《通知》将月饼、粽子、茶叶等列为过度包装执法监督的重点商品,并明确了这些产品过度包装治理的目标,要求到2025年,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关生产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快速“瘦身”。

《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对推动轻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贯彻落实《通知》是轻工全行业的重要任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以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政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全行业开展《通知》的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组织各行业协会利用多种方式,提前宣贯新修订的强制性国标,推动企业严格规范商品包装,全面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过度包装现象。

二是压实重点行业责任。《通知》针对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提出了明确目标。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加大工作督促力度,加强落实效果跟踪。

三是以绿色驱动升级。在《通知》的指引下,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推动行业重视商品品质提升,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品牌附加值,用高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赢得消费者,占领市场;将引导行业加大在产品绿色设计、包装回收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推行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促进消费品品质化转型,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相信随着《通知》的贯彻落实,在政府、行业、企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将稳步有序推进,为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标签: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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