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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宁食药监办〔2016〕14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办〔2016〕14号
发布日期 2016-03-01 生效日期 2016-03-0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xfda.gov.cn/CL0040/10331.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同时,为全面掌握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请于3月31日前上报2015年度评定为C级的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名单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对策清单;5月3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表格(见附件)报送区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对区局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应及时报送总结及相关材料。各地自行组织的专项整治工作,请积极上报信息。
 
  所有上报的总结和数据统计表由五市局负责汇总各县、分局情况后统一上报,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联系人:徐艳玲
 
  电子邮箱:nxcy6010781@163.com
 
  联系电话:0951-6010781(传真)
 
  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深入开展餐饮环节突出共性问题治理,不断推进社会共治,把“五提升、五突破”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中,全力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一、完善制度建设,填补监管空白
 
  (一)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监督、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宁夏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各地做好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加强行政许可督查工作,收集并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各地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二)开展4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改革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与食品经营许可整合改革工作,将4类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许可有关内容整合到食品经营许可之中。
 
  (三)推进小餐饮监管纳入地方立法。配合法规处积极参与《宁夏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修订,将小餐饮、小饭桌、现制现售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宁夏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修订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四)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各地深入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企业自查、飞行检查、色标管理、法人培训、监督公示等五项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按照《宁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动态评定,年底根据日常动态评定结果进行年度等级评定。继续深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进位升级”活动,对上年度评定为C级单位的要加大监管频次督促整改,各地实现大型以上餐饮单位100%、学校食堂50% 完成“扫C”任务。适时召开经验交流和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寻笑脸就餐。五市于3月底前上报2015年度评定为C级的大型以上餐馆和学校食堂名单(包括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五)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各地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突破口,小餐饮重点改造为抓手,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提升覆盖面。召开区域性现场经验交流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全区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到总量的50%。
 
  (六)强化技术监督。有针对性、靶向性地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组织完成国家总局监督抽检任务430批次、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监督抽检任务800批次和快速检测任务1200批次(自治区食安所及5市各200批次)。各地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率达100%。
 
  (七)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技术保障的原则,认真做好首次在宁夏召开的2016中美旅游高峰会议及全区“两会”等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努力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八)深入排查治理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各地认真梳理本区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列出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共性问题对策清单,并针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五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于3月底前梳理本地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对策清单。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
 
  (九)开展春、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餐饮配送企业和定点托餐点的监督检查。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督促落实学校校长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十)开展餐饮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春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重点时段,火锅、油条、面点等重点品种,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环节“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办案力度,力争查处一批典型大案要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十一)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原料控制、设备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自觉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餐饮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执法文书、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重大活动保障、食物中毒处置等执法能力培训,做好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各地要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特别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四)推进社会共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主动与教育、旅游、民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合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宗教场所和农村聚餐承办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的意义,强化餐饮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增强公众安全消费意识。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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