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经信合作字〔2010〕76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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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晋经信合作字〔2010〕763号 |
发布日期 | 2010-12-07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www.shanxigov.cn/n16/n1581/n2321/n6039/n25608/14508030.html |
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各市经信委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并将本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12月底之前报省经信委(经济技术合作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按照部门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检查各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部门联席会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轻工行办、省食品办等单位组成。
召集人:郭树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卢秋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合作处
(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李力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合作处
(消费品工业处)调研员
左金顺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处长
赵春明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一处副处长
常建忠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云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进军 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来栓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陈利民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
褚占先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
许 峰 省质监局食品处副处长
王怀荣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邵亚明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餐饮许可处处长
祁绍斌 省银监局纪委书记
黄志理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
曹文杰 省轻工行办副主任
崔元斌 省食品工业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 李欣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李 红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副处长
邢 燕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一处干部
吴玉民 省科技厅农村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
赵文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处调研员
隋志文 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科长
杨 m 省商务厅副调研员
赵普艳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副调研员
高盛利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主任
高有贵 省质监局食品处干部
吴伟华 省中小企业局管理指导处副处长
张 枫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餐饮许可处主任科员
邓伟涛 省银监局办公室副处长
张雅婷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
闫振恒 省轻工行办调研员
郭 东 省食品办副主任
张燕萍 省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省诚信办),承担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省诚信办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处室及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经济技术合作处(消费品工业处)。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各成员单位,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代表)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要求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得工作任务。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实现互通信息,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合力推动,为食品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附件2:
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加快推进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工作原则: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企业履行责任与行业实行自律相结合、政府指导推动与社会监督作用相结合以及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企业诚信信息征集体系、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通过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水平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普遍建立诚信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依法经营的管理规章制度,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行业协会在统一、规范的诚信标准下,基本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食品工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三、实施思路
建立山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的组织机构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文本体系;从选择部分行业试点开始,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自查自纠;通过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企业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形成诚信体系推广模式,并在全省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
1、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银监局、省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轻工行办、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任务分工,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成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办公室。承担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各市、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建立并维护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组织受托开展标准升级等工作。
3、组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库。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诚信咨询和管理服务机制。
4、建立省与各市、行业组织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各市及相关行业组织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负责人,落实市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
5、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省、市两级督察及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诚信报告制度。
(二)建立诚信建设制度和标准体系
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办公室依照国家已经发布实施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和正在分行业编写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指南、诚信评价实施细则、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标准,结合我省省情,制定标准规范的信息征集项目、渠道、方式,规范信息的使用和披露,规范诚信服务机构行为,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三)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一是开展诚信建设相关标准宣贯,指导试点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二是督促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三是开展企业诚信建设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管理自律机制。四是总结经验,扩大试点。
(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
一是建立统一的全省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加快各市、行业、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省市间、行业与企业间的信息通联。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采集及披露企业诚信信息(包括其他有效信用评价信息)。
(五)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一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评活动。指导企业依据评价准则和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对标达标自我评价。二是开展试点企业诚信评价。由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办公室组织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选择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试点企业开展试评价,并逐步向全省食品工业企业全面推开。三是规范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健全诚信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督、考核制度、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
(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各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
一是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宣传主题,明确采用的媒体形式和宣传的范围等内容。二是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试点工作。跟踪宣传试点进展,宣传试点市、行业及企业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高层论坛、3.15诚信宣传和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等,警示失信行为,褒扬诚信企业;组织开展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
(八)加强诚信奖惩机制建设
一是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支持省、市两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二是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安排(详见附表)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2010年12月)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银监局、省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轻工行办、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设立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贯彻企业诚信建设行业标准、实施指南、评价细则、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等制度、标准,指导和规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开展试点,形成工作机制(2011年1月——2012年12月)
选择太原市、吕梁市分别开展食醋行业和白酒行业诚信试点工作。组织试点行业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启动会,开展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试评价工作。
组织召开试点阶段总结交流会,开展试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总结工作经验,有序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
(三)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全面推广(2012年1月—2013年12月)
总结试点行业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模式,统一部署,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在三年的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市、行业的工作指导,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食品工业企业不断完善内部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改进诚信管理状况,初步建立起一个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诚信履行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稳步提高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食品行业诚信水平。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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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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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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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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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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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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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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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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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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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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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省级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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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省级各部门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制度文件,省经信委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选派一名联络员;确定会议形式和要求;(2)按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解决诚信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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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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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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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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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联络员由各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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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工作支撑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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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省诚信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山西省食品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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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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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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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筹建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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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市级诚信工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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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诚信体系建设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2)部门按分工,负责与各市对口单位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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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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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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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季度确立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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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负责日常联系与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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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专家队伍,形成管理技术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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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专家库,由各成员单位推荐,在参与诚信试点指导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基础上,依据考核要求,经考核产生支撑诚信建设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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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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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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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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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聘书由省诚信办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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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人员培训,培养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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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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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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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诚信建设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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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简报制度,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放范围为成员单位,抄报有关单位;(2)根据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形成半年和年度报告;抄送省食安协委,报送国家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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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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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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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季度出2011年上半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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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市、试点企业提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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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诚信建设制度文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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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写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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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写食醋行业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编写白酒行业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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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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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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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完成食醋行业,2012年底完成白酒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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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诚信建设制度文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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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定诚信信息征集与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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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食醋、白酒行业数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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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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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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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底完成食醋、2012年6月完成白酒规范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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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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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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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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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完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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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定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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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食醋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制定;(2)完成白酒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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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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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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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食醋,2012年底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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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诚信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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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咨询、信息征集、信息加工、评价等机构的硬件要求、服务流程、申投诉、服务周期等规定,确定服务人员资质和服务规范、道德规范,实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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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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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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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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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行咨询与评价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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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咨询服务和评价服务过程中搜集到的企业诚信信息实施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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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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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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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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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保存档案,省诚信办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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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标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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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师资队伍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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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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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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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要求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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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诚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指导意见》和诚信标准、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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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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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诚信办、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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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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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企业管理层、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企业诚信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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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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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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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开展试点企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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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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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导两个行业试点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和诚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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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3家食醋、2家白酒试点企业,由专家给予体系建设指导,编制试点制度范本。(2)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自查自纠活动。(3)企业开展与外界信息交流了解企业社会形象和影响。(4)企业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自我声明。评审并改进自我声明。(5)建立实施企业内部诚信奖惩机制。(6)企业开展诚信文化建设。指导试点企业建立诚信方针、诚信目标,开展诚信意识教育和诚信规范教育,利用板报、广播、网站等形式开展诚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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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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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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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展试点指导;2012年完成试点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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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硬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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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质量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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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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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原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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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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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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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员单位、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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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总结阶段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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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食醋、白酒试点行业的总结和现场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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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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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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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食醋,2013年上半年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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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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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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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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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食醋,2014年下半年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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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推动扩大行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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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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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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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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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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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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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立统一诚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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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信息征集与披露系统,融合各部门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依法征集、查询、公示、披露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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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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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相关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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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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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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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省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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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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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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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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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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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各市级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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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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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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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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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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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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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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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构建法律保障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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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实行诚信分类监管;(2)及时通报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失信风险预警机制;(3)行业协会及时公示行业企业诚信信息,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法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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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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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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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依据评价准则和评价实施细则开展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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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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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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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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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开展试点企业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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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试点企业开展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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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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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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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总结经验,全面开展食品企业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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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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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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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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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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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推广食醋、白酒行业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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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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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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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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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开展企业诚信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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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在自我评价基础上,形成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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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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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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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开展企业诚信宣传、公约、自查或检查等自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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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整顿、行风建设,强化约束机制,改进行业诚信环境;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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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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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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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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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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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宣传诚信试点企业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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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宣传展板、专题片及开展“消费者进诚信试点企业”参观活动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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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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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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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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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举办质量诚信有关论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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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主题经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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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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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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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展诚信文化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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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食品企业诚信文化交流会,促进企业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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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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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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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5诚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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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开展消费者大家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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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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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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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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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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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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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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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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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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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开展行业诚信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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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警示失信行为,褒扬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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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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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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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诚信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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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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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支持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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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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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地方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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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市政府对地方平台建设、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等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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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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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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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关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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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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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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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多方面参考使用诚信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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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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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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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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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应用诚信服务产品,为诚信服务机构相关产品提供应用平台,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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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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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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