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经信消费〔2014〕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和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4〕22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2014年重庆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
发布单位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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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渝经信消费〔2014〕4号 |
发布日期 | 2014-06-20 | 生效日期 | 2014-06-20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jj.cq.gov.cn/xxgk/tzgg/70496.htm |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和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4〕22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2014年重庆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大家共同努力,切实完成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市经信委及行业协会工作联系表
2.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工作联系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重庆市食品工业企业
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点上有新突破、面上有新进展”的总体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持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调味品、乳业、酒类等领域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覆盖面,在休闲食品领域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市食品企业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具体目标:选择20家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按国家标准启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2014年力争10户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组织100户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进行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参培企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
二、主要工作任务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市、区(县)和行业组织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任务。市经信委作为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市食品工业协会和市食品安全促进会具体负责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各区(县)经信委对本辖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宣传贯彻,加强与市食品工业协会和市食品安全促进会的衔接,积极配合行业协会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市食品工业协会要加强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合作,尽快开展工作;市食品安全促进会要继续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
二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县)及行业协会指定专人联络员,将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一次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对已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认证的企业,要及时帮助企业调整因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变化,以及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关注问题的变更所引起的诚信因素的改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是对已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正在运行中的企业,要扎实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活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是要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市食品工业企业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宣贯。
各区(县)要及时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标准宣贯,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的要求,指导和督促食品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市经信委、区(县)经信委要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平台,向食品工业企业传达国家和政府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相关信息。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
配合食品安全周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诚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和参观活动,促进各区(县)间、企业间诚信建设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可行经验。
(五)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
多途径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适时召开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以点带面,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宣传等专题宣传活动,组织消费者进企业开展参观活动,扩大社会公众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认知度,营造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社会氛围。
(六)细化和落实工作方案。
请各区(县)经信委明确专门科室与人员负责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7月1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填写附件3)报送市经信委消费品处。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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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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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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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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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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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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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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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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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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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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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
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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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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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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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9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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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303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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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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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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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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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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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836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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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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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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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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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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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011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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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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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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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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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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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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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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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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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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