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食药办食餐〔2014〕4号)

核心提示:
今年4月2日至3日是我区首次“壮族三月三”放假,其后4月5日恰逢清明节。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加强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桂食药办食餐〔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3-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gxfda.gov.cn/html/wjkd-spac/1039291.html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4月2日至3日是我区首次“壮族三月三”放假,其后4月5日恰逢清明节。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加强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时间长,各地节庆、祭祖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食物种类繁杂、易污染,同时气候温湿多变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判,细致排查和坚决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溯源管理,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假期餐饮消费特点和地方风俗习惯,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农家乐和旅游景区、节庆活动场所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大型集体聚餐场所、各型宾馆酒楼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二是以烤猪、染色糯米饭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严防问题肉品流入餐桌的通知》(桂食药办食餐〔2014〕1号)要求,强化肉及肉制品管理。对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烤猪等肉制品的要从严监管,外卖的烤猪等熟肉制品必须预包装,规范标签标识,明确加工销售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内容。对染色糯米饭等食品要严格防范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是以索证索票管理、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为重点环节,加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的监督巡查力度,强化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四是扎实做好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三、广泛深入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加工和制作祭祖食品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安全无保障的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时令饮食特点,及时发布餐饮消费预警信息。要发挥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宣传、引导作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
 
  四、强化应急管理,稳妥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假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监测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及时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