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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若府办发〔2013〕15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若府办发〔2013〕152号
发布日期 2013-12-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ruoergai.gov.cn/xxgk/zwgk/zcwj/201312/t20131217_938048.html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39号)、《阿坝州人民政府改革完善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阿府发〔2013〕16号)精神,设立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挂若尔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食品安全办)。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州、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划出已由省、州、县政府公布划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原县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县经济商务局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县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商务局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县卫生局贯彻实施药品法典、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将县质监局化妆品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将县质监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并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5.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6.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7.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四)增加的职责
 
  承担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2.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推进管办分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统计、史志、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内部审计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承担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规范;负责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编制食品安全年鉴、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县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利用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为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食品生产监管股
 
  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食品流通监管股
 
  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餐饮服务监管股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产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广告;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八)派出机构(区乡监管所)
 
  根据川府发〔2013〕39号和阿府发〔2013〕16号文件精神,设立4个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股级行政机构。
 
  唐克片区监管所负责唐克镇、辖曼乡、嫩洼乡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巴西片区监管所负责巴西乡、求吉乡、阿西茸乡、包座乡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红星片区监管所负责红星乡、阿西乡、麦溪乡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铁布片区监管所负责降扎乡、崇尔乡、冻列乡、占洼乡、热尔乡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党组书记、非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按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它事项
 
  (一)若尔盖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受理餐饮服务、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案件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和保健品的案件,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8名。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事业编制6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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