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京质监食发〔2013〕61号)
现将《2013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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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京质监食发〔2013〕61号 |
发布日期 | 2013-02-19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39386 |
各区县局、分局,相关检验机构,行业协会:
现将《2013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要点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2013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北京市食品生产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以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体系为核心,完善制度和规则机制、准入和评价机制、监控和惩处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等五个机制,打造技术保障平台、风险预警平台、信用监管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宣传教育平台等五个平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民生保障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开创首都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为实现上述目标,围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这条主线,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一)构建三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
1. 科学量化风险等级,动态更新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目录,创新风险监测方式,构建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检查三位一体模式。通过细化监督抽查目录,全面实施高风险食品、中等风险食品和低风险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对应不同的抽查频次,全年完成5000批次抽查任务。通过合理选择监测项目,增加流通领域的样品采集渠道,动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全年完成不低于1500批次监测任务。将对高风险食品的1次监督抽查抽样工作交由区县局结合执法监督检查完成;将监督抽查中不符合抽样条件的情况立即转为风险监测,提高问题发现的概率;通过执法检查检查,有效弥补检验手段发现问题的不足,最终实现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检查三位一体效益最大化。
(二)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
2.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全面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信息化。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拓宽和畅通风险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加强风险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根据危害和影响程度,对风险信息实施分级管理,分类型通报,市局、区县局、生产企业、相关部门等不同层级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同时做到应对情况及时反馈、汇总分析。其中区县局在接到风险应急通报处置要求后立即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和查处;在接到风险警示通报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部署对辖区企业及时进行检查和查处;在接到抄送的风险提示通报后,在督促辖区内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自查的同时,根据需要组织排查,进一步摸清风险信息涉及的区域、产品和企业情况,对于企业报告存在问题的,应督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类产品并实施召回,对未履行召回的应责令召回,督查企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效果。通过有效的闭环,最终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早预警、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的目标,提前发现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损害程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肃食品安全惩处机制。
3. 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加大食品安全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旦发现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查、办案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或降格处理。
二、努力实现源头监管
(一)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4. 区县局通过推进企业主动报告制度、企业公开约谈制度和送达主体责任告知书等措施,督促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按照主体责任告知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仓储运输、食品标识等各个环节的自我质量控制,做到环环相扣、道道把关,严禁不合格品出厂。
(二)督促企业提高检验能力水平。
5. 市局将制定企业检验室导则,从人员、设备、样品、试剂与标准品、标准、环境、记录、流程控制、报告出具、能力保证等方面提出规范统一的要求。区县局督促企业严把出厂检验关,建立和完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并通过开设检验员免费培训课堂,开展标杆检验室现场观摩推荐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建设年活动。
(三)加快推进企业实现食品可追溯。
6. 在市食品办关于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总体框架下,探索研究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应用,在市区两级共同努力下率先在全市乳制品和重点民生食品生产企业中实现食品可追溯。
(四)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召回责任。
7. 市局制定和完善我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召回方面的主体责任。区县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召回主体责任,并与监督抽查后处理等工作形成有效衔接。
(五)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第三方认证。
8. 食品生产企业认证通过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导性指标,区县局应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积极争取区县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扶持、引导企业积极认证。市局通过对HACCP或GMP认证结果的采信,将其有效的认证结果作为生产许可简化或免于现场核查的重要评价依据,鼓励企业积极认证。
(六)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投保责任险。
9. 食品生产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分指标,区县局应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投保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险情况,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落实条例,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
(一)加强作坊监管,促进产业升级。
10. 市局组织拟定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区县局应在区县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加工食品的品种目录、生产加工条件和要求,并做好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准许工作以及日常监管工作。
(二)严格市场准入,科学提高门槛。
11. 市局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和程序,不断完善生产许可相关工作标准,加强审查人员和技术机构的管理,科学提高门槛。区县局要切实履行观察员责任,督促企业切实提升质量控制能力,促进首都食品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完善退出机制,强化证后监管。
12. 市局制定和细化现有生产许可退出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坚决淘汰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食品安全和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同时区县局大力强化证后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食品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调整和完善委托加工备案管理。
13. 市局调整和完善食品及相关产品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区县局做好委托加工备案工作。区县局按照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委托加工备案信息的公告。
四、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性。
14. 市局梳理和分析近几年监督抽查数据和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的问题,查找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区县局开展食品标签、果脯、乳制品、塑化剂等专项整治活动,精心策划和部署,重点治理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问题、果脯二氧化硫超标问题、三聚氰胺问题和白酒塑化剂问题,实现专项整治产品总体情况趋势向好的目标。
(二)圆满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15. 市区两级有效利用风险监测、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各种手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营造良好的会议和活动氛围,圆满完成2013年全国“两会”、北京“两会”等重大活动和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着重完善风险交流机制
(一)主动开展风险交流互动。
16. 市区两级积极建立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系统,充分利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技术保障等工作平台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等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主动依法发布和公开食品安全信息,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教力度。
17. 市区两级利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契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市局通过组织免费培训课堂,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区县局要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 40 小时的集中培训,督促辖区内企业保证其所有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专业培训。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拍摄2期食品安全宣传片,印制和发放至少5000份食品安全宣传手册。
(三)广泛开展正面宣传活动。
18. 区县局将“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扩大活动范围,注入新内容,在树立和宣传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先进经验的典型企业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新闻媒体深入了解食品行业,解除社会误解,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
(一)发挥三级监管网络作用。
19. 区县局集中力量加强辖区内三级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员队伍的质监业务专项培训,广泛利用和充分发挥区县三级监管网络作用,及时发现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线索,提高利用三级网络发现问题的概率,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发挥质监志愿者作用。
20. 传承奥运志愿者精神,区县局配合市局组织的50个北京质监志愿者认证援助小组对100家中小调味料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认证援助活动,专项提升其防范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能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三)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
21. 认证机构应当对通过GMP和HACCP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各部门通过与认证机构建立跟踪调查情况信息交流与联动机制,发挥认证机构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和优势。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破解区县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
(四)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22. 建立市区两级与行业协会的联络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经验和作用,支持和帮助北京焙烤食品协会、北京质检认证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和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着力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23.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体系相关制度建设,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办法、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实现“依靠行为管”向“依靠制度和规则管”的转变。
(二)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24. 构建和完善全市食品生产领域基础数据库,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基础上,加快推进包括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督抽查、应急处置、食品召回等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的实施,全面启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三)加速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25. 为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和社会存量检测资源优势,形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加速首都食品生产安全技术协作联盟的建设工作。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组织吸收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联盟章程,并组织召开联盟成立大会。
(四)加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研究。
26. 在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化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方面的课题研究,与科委、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研究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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